衛生和社會服務
醫療衛生機構 指從衛生行政部門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許可證》,或從民政、工商行政、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取得法人單位登記證書,為社會提供醫療保健、疾病控制、衛生監督服務或從事醫學科研和醫學在職培訓等工作的單位。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其他醫療衛生機構。
醫院 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各類?漆t院和護理院,不包括?萍膊》乐卧、婦幼保健院和療養院。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街道衛生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門診部、診所(醫務室)。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 包括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萍膊》乐螜C構、婦幼保健機構(含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健康教育機構、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許可證》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
其他醫療衛生機構 包括療養院、臨床檢驗中心、醫學科研機構、醫學在職教育機構、醫學考試中心、農村改水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統計信息中心等衛生事業單位。
衛生人員 指在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及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職工,包括衛生技術人員、鄉村醫生和衛生員、其他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一律按支付年底工資的在崗職工統計,包括各類聘任人員(含合同工)及返聘本單位半年以上人員,不包括臨時工、離退休人員、退職人員、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系人員、本單位返聘和臨聘不足半年人員。
衛生技術人員 包括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注冊護士、藥師(士)、檢驗技師(士)、影像技師、衛生監督員和見習醫(藥、護、技)師(士)等衛生專業人員。不包括從事管理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如院長、副院長、黨委書記等)。
執業醫師 指《醫師執業證》“級別”為“執業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醫師。執業醫師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和公共衛生四類。
執業(助理)醫師 指《醫師執業證》“級別”為“執業助理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和公共衛生四類。
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 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執業醫師數+執業助理醫師數)/人口數×1000。人口數系年末常住人口。
每千人口衛生技術人員 每千人口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數/人口數×1000。人口數系年末常住人口。
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 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人口數×1000。人口數系年末常住人口。
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發病率 是指某年某地區每10萬人口中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發病數。即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發病率=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發病數/人口數×100000。
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死亡率 是指某年某地區每10萬人口中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死亡數。即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死亡率=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死亡數/人口數×100000。
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病死率 是指某年某地區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死亡數與發病數之比。即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病死率=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死亡數/發病數×100%。
粗死亡率 指年內一定地區的死亡人數與同期平均人數之比,一般以‰表示。
病死率 表示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患某種疾病的死亡人數與患某種疾病發病人數之比,一般以%表示。
孕產婦死亡率 指年內每10萬名孕產婦的死亡人數。孕產婦死亡指從妊娠期至產后42天內,由于任何妊娠或妊娠處理有關的原因導致的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死亡者。按國際通用計算方法,“孕產婦總數”以“活產數”代替計算。
活產數 指年內妊娠滿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參考出生體重達1000克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臍帶搏動、隨意肌收縮四項生命體征之一的新生兒數。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指年內未滿5歲兒童死亡人數與 活產數之比,一般以‰表示。
新生兒死亡率 指年內新生兒死亡數與活產數之比。一般以‰表示。新生兒死亡指出生至28天以內(即0-27天)死亡人數。
參加新農合人數 指根據本地新農合實施方案到年內新農合籌資截止時已繳納新農合資金的人口數。
新農合當年基金支出 指本年度實際從新農合基金帳戶中支出用于新農合補償的資金。
新農合補償受益人次 指年內新農合參合人員因病就醫獲得補償的人次數,包括住院、家庭帳戶形式、門診、特殊病種大額門診、住院正常分娩、體檢和其他補償人次之和。
新農合本年度籌資總額 指為本年度籌集的、實際進入新農合專用帳戶的基金數額。包括本年度中央及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農民個人繳納資金(含民政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代繳的救助資金)、新農合基金本年度產生的全部利息收入及其他渠道實際籌集到的新農合基金額;I資數額以進入新農合專用帳戶的基金數額為準,不含上年結轉資金。
衛生總費用 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為開展衛生服務活動從全社會籌集的衛生資源的貨幣總額,按來源法核算。它反映一定經濟條件下,政府、社會和居民個人對衛生保健的重視程度和費用負擔水平,以及衛生籌資模式的主要特征和衛生籌資的公平性合理性。
政府衛生支出 指各級政府用于醫療衛生服務、醫療保障補助、衛生和醫療保險行政管理、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支出等各項事業的經費。
社會衛生支出 指政府支出外的社會各界對衛生事業的資金投入。包括社會醫療保障支出、商業健康保險費、社會辦醫支出、社會捐贈援助、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等。
個人現金衛生支出 指城鄉居民在接受各類醫療衛生服務時的現金支付,包括享受各種醫療保險制度的居民就醫時自付的費用?煞譃槌擎偩用、農村居民個人現金衛生支出,反映城鄉居民醫療衛生費用的負擔程度。
人均衛生費用 即某年衛生總費用與同期平均人口數之比。
衛生總費用占GDP比重 指某年衛生總費用與同期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是用來反映一定時期國家對衛生事業的資金投入力度,以及政府和全社會對衛生事業、居民健康的重視程度。
軍供站 即軍隊供應管理單位,指地方政府委托民政部門管理的、獨立核算的、為戰時或平時軍隊來往服務的軍用飲食供應站、軍用供水站、軍人轉運接待站等單位的總稱。
社會工作師 指通過全國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并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
每千人口社會服務床位數 指老年及殘疾人床位數、智障和精神疾病床位數、兒童床位數、救助及其他社會服務床位數的總和除以當年期末人口數乘以1000。計算公式為:
其中,老年及殘疾人床位數包括城市養老服務機構、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社會福利院、光榮院、榮譽軍人康復醫院、復員軍人療養院中的相關床位數;智障和精神疾病床位數包括復退軍人精神病院和社會福利醫院中的相關床位數;兒童床位數包括兒童福利院和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中的相關床位數;救助及其他社會服務床位數包括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站、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站、其他收養機構、軍休所、軍供站的相關床位數。
社會福利企業 指以集中安置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為目的(殘疾職工占生產人員10%以上)、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企業總稱。社會福利企業分類為:社會福利工廠、假肢廠、其他福利企業。性質分為:國有、集體和其他性質。
孤兒數 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人數。由地方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和條件認定。
家庭兒童收養登記總數 指中國公民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和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以及外國人收養中國兒童并在中國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辦理兒童收養登記后取得合法收養關系的總件數?h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辦理兒童收養登記一次為一件。
中國公民收養登記 指收養人是中國公民(包括港澳臺居民及華僑)的兒童收養登記。
外國公民收養登記 指收養人是具有外國國籍(包括無國籍人)的人員。夫妻共同收養有一方是外國人的,按外國人辦理收養登記。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 指在報告期末家庭平均收入在當地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城鎮居民數。包括“三無”對象,失業人員和在職、下崗、退休人員等。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 指報告期末在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區,得到當地政府或集體給予最低生活保障的農業人口家庭人數。
五保戶 指無法定撫養義務人,或者雖有法定撫養義務人,但是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無勞動能力的;無生活來源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傳統救濟人數 指國家規定由民政部門救濟的特殊人員和60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救濟人員。特殊人員包括麻風病人、原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歸僑、臺胞臺屬、寬大釋放人員、摘掉右派帽子人員、因公負傷的下鄉知青、因計劃生育手術事故造成死亡和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等傳統民政救濟對象。
社區服務機構數 指報告期末設立的社區服務指導中心、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其他社區服務機構的總和數。具有面向老人及其家庭的商品遞送、醫療保健、家庭保潔、日間照料、陪伴服務等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設施和突出綜合服務的職能。包括黨員活動室、就業保障網絡、社區衛生服務站、文化活動室、圖書室、“愛心超市”、社區捐助接收站點、警務站(室)、老年活動室、未成年人文化活動場所等具有綜合服務功能的機構。
社區服務機構覆蓋率 計算公式為:
粗離婚率 指某地區當年離婚對數占該地區年平均人口的比重。計算公式為:
未入學學齡殘疾兒童少年 指截止到本年度12月31日,《義務教育法》規定的入學年齡段(6-14周歲或7-15周歲)內的,因各種原因未能入學的各類殘疾兒童少年。
城鎮殘疾人新增安排就業 指本年度通過集中就業、按比例就業、個體就業、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及其他形式新安排就業的城鎮(非農業戶口)殘疾人。
集中就業 指城鎮殘疾人集中在福利企業、工療機構、盲人按摩機構等單位就業。
按比例就業 指城鎮殘疾人分散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各種經濟組織等單位就業。
個體及其他形式就業 指除集中就業和按比例就業外,城鎮殘疾人通過公益性崗位就業、個體就業、輔助性就業及其他形式實現就業。其中,公益性崗位就業指城鎮殘疾人在城鎮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營利性的服務崗位上就業,輔助性就業指通過對城鎮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等殘疾人輔助性服務,幫助其從事簡單的勞動實現就業。